國家對檔案的存儲單位和傳輸過程有嚴格的規定。個人檔案不能自行保存,否則就會成為死檔案,失去檔案的使用效果。許多在事業單位工作的朋友都有人事檔案管理的權限,所以他們入職后就把檔案存放在事業單位。
然而,文件離開后的方向就成了問題。因為他們曾經在事業單位工作過,所以可以計算工齡,但是一旦檔案被他們自己保管成為死檔案,相應的工齡現在可能無法確認。離職后如何保存個人檔案?
今天,我將和大家分享一下如何辦理離職文件變更的托管手續?
一般來說,在找到工作單位之前,人才中心是存放文件的選擇,但文件不能私自轉移,人才中心不接收個人文件,只接收公-私文件。以個人名義存儲文件,需要按照以下步驟申請存儲:離職后,公司將出具辭退證明,新單位是國有的,您可以出具調檔信來接收您的檔案。
2.民營企業一般不具備接管檔案的資格,人事檔案需要在當地人才市場上得到信任。持有原單位的勞動關系終止證明,向原工作地點人才中心出具轉崗證明,辦理轉崗手續;然后持有新單位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并到新就業地人才中心進行托管。
3.從國有企業到民營企業,或者從民營企業到國有企業,都是第三方社會保障局、人才中心、人力資源公司與合格企業之間的轉移。參照第二條。
4.暫時無法就業或創業的,建議采取以下操作:將失業檔案轉至失業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障辦公室,領取失業救濟金,或享受國家的優惠政策。將文件轉至戶籍所在地的就業介紹中心自行繳費,如果保期足夠,也可以辦理養老保險。按照規定,檔案可以在原單位保存兩年,暫停檔案調整。2、企業人事部保存企業自己創建的員工檔案2年,以備將來參考。原證書所涉及的企業均無扣留權,員工可自行帶走。根據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或解散時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或解散,并處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員工15天內。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應當將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