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如何辦理畢業生戶口遷出
負責部門:學校保衛工作部
辦理地點:學生服務大廳(7—8號窗口)
辦理程序和注意事項:
1、按辦公廳和教育部文件,畢業生辦理戶口遷移的須憑《畢業證》、《報到證》和身份證方能辦理。
2、外省:① 公安部門2014年3月1日起再一次強調:畢業生戶口遷出一律要憑《畢業證》、《報到證》和身份證方能辦理;
② 未能如期領到《畢業證》和《報到證》的,則緩遷。
3、本?。?/i>① 憑《畢業證》、《報到證》和身份證辦理;
② 未領取《畢業證》的畢業生憑“畢業生離校手續單”、《報到證》和身份證辦理(原則上高校畢業生落戶的同時必須要審核以上三證)。
4、如有同學在未領取上述兩證前已離校,可在離校前委托同學或朋友代辦。帶以上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代辦人的證件到學生服務大廳(7--8號窗口)申報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在輔導員征求戶口處理意見時,請同學們加以說明。
5、畢業時不想遷回原籍的,可與湖南省大中專就業指導中心、人才市場簽訂協議,辦理掛靠手續。
6、戶口暫不遷出者,可在學校保留兩年。兩年擇業期內如要將戶口遷出的。
7、按政策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戶口不可留校:
①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②申請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國工作的;③申請結婚或存在事實婚姻的;④已經辦理退學離校手續的;⑸有其它違法行為的。
8、兩年擇業期滿,戶口仍滯留學校的畢業生,應主動來校辦理遷出手續。
9、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身份證除外)及復印件。